人權政策

鼎翰科技承諾打造尊重人權、創造包容及有尊嚴的工作環境,並採取與負責任商業聯盟行為準則(RBA)一致的行動,有尊嚴地對待並尊重所有⼈員。本政策適用範圍及於集團辦公室與廠區所有員工,包含正職員工、兼職⼈員、實習生、契約⼈員等,並擴及供應商、合作夥伴。

人權政策主要內容揭示如下:

一、有自由選擇職業的權利,禁止任何形式的強迫勞動
1. 依據法令或勞動契約合理預告後,員工可自由離職或終止僱傭關係。
2. 禁止任何形式之強迫勞動亦不接受供應商使用強迫勞動。

二、禁止雇用童工,青年勞工不從事可能會危及其健康或安全的工作
1. 禁用童工(15歲以下或未達義務教育年齡),亦不接受任何供應商或分包商使用童工。如果發現童工,需提供協助或補救措施。
2. 青年勞工(18歲以下),公司有保護機制,確保其身心安全、健康。

三、遵守當地的工時及薪資法規,提供公平、合理之薪酬與工作條件
1. 每七天應至少休息一天,每週的工作時數不應超過 60 小時,緊急或特殊情況除外。
2. 所有加班都是自願行為。
3. 工資應當符合相關的薪酬法律,包括最低工資、超時加班和法定福利的法律
4. 禁止以扣除工資作為紀律處分的手段。

四、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視與非人道待遇
1. 禁止任何歧視及任何煽動歧視的行為
2. 尊重員工的基本人權,禁止任何形式的侮辱人格的行為,包括任何形式的性騷擾、性虐待、體罰、精神或身體壓迫或口頭辱駡;也不得威脅進行任何此類行為。相關的政策及預防措施,應有效地傳達給員工。

五、尊重隱私權及員工自由結社的權利
1. 在收集、儲存、處理、傳播和分享個人資料時遵守私隱和資料安全法律及監管要求。
2. 尊重員工的結社自由、集體談判權和和平集會權。

六、承諾負責任的礦產採購
在產品原料與生產過程中不使用來自武裝衝突、非法採礦與低劣工作環境中採礦而來的金屬,即所謂「衝突礦產」。

七、獨立之申訴/舉報機制
讓內、外部利害關係人能夠在不用擔心被報復、威脅或騷擾的情況下,得以即時回饋意見。亦可透過匿名舉報方式,反應意見。

八、公司為員工建立完善之職涯能力發展培訓計畫
為員工之職涯發展創造良好環境,並建立有效之職涯能力發展培訓計畫。

九、公司建立員工溝通之機制,並以合理方式通知對員工可能造成重大影響之營運變動
建立暢通勞資溝通管道,讓員工對於公司之經營管理活動和決策,有獲得資訊及表達意見之權利。

十、定期檢視與評估⼈權風險,並採取有效的補救與減緩措施
定期檢視公司制度,確保能及時糾正在內、外部檢查中發現不足之處,並提出有效之補救。